本报讯(蔡淑娇 简圳达 文/图)10月17日,南靖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民警接到群众报警,称在山城镇三卞村荒郊发现一只鸟被渔网困住,貌似国家保护动物。
民警赶到现场进行营救,通过辨认,初步认定该鹰类动物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鹰隼。经进一步检查,该小鹰隼无任何外伤,身体健康,符合放飞条件。随后,民警将小鹰隼送至虎伯寮保护区荆紫山片区内一处树林浓密、空旷无人区进行放飞,让其重返大自然。
被警民救助
本报讯(蔡淑娇 简圳达 文/图)10月17日,南靖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民警接到群众报警,称在山城镇三卞村荒郊发现一只鸟被渔网困住,貌似国家保护动物。
民警赶到现场进行营救,通过辨认,初步认定该鹰类动物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鹰隼。经进一步检查,该小鹰隼无任何外伤,身体健康,符合放飞条件。随后,民警将小鹰隼送至虎伯寮保护区荆紫山片区内一处树林浓密、空旷无人区进行放飞,让其重返大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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