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韩魁欢 薛伟东)“感谢法官帮我讨回欠款。”4月28日,收到8000元案款的李某打电话给漳浦县佛昙法庭姚国明庭长,连连道谢。
原来,家住江西的李某与漳浦的杨某因买卖生猪产生纠纷,经漳浦法院佛昙法庭调解后,杨某认欠李某生猪款15500元,并约定每半年还款5000元。但事后,杨某迟迟未履行。
今年3月16日,李某写信至漳浦法院,称其母亲年老、妻子患病需人照料,且家住江西来申请执行路途遥远,无法前往漳浦进行催讨,求助法院帮其讨回所有欠款。收到来信后,佛昙法庭姚庭长立即带队到杨某所在村委会了解杨某经济状况,并通过村委会联系到杨某,详细了解其未还款缘由。杨某近年由于老父亲生病住院花去巨额医疗费,且本人痛风等疾病缠身,家庭经济确实困难,导致无法按期向李某履行还款义务。
“我不是故意拖欠货款的,法官您也看到了我家庭的经济情况,希望帮我想想办法。”杨某向姚庭长解释。为了进一步核实欠款人杨某的家庭情况,姚庭长等人多次到其所在的村委会和杨某家中,一方面了解杨某的经济状况,另一方面联合村委会工作人员对杨某做思想工作,希望杨某考虑一下李某家中母亲年迈、妻子患病需要资金,尽快还款。同时,电话联系催款者李某,向其说明杨某家庭实际情况,并阐明杨某确有还款意愿,希望李某能做出适当让步。最终,经过近10次的走访协调、电话沟通、调解劝导,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全案以8000元结案,杨某想方设法筹齐资金,通过银行转账向身处江西的李某支付了全部案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