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5/20 < 上一版 下一版 > 返回首页
第09版:教育周刊

2021年省普通高等学校 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发布

本报讯(记者 戴岚岚)5月18日,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福建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做好2021年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以及《2021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强调要统筹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和高考工作,进一步提升考试招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确保高考综合改革平稳落地。

2021年是福建省新高考元年,包括福建在内的全国八省市同步启动“3+1+2”新高考模式,与往年旧高考模式最大的不同是,新高考《通知》中首次提出要“科学编制招生计划”,即综合考虑高校办学定位、办学条件和去年计划完成情况,合理安排高校分专业招生计划,重点向区域经济建设急需、社会民生领域紧缺和就业率高的专业倾斜。高校要进一步优化分专业结构,以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为引领,满足行业和区域发展对人才培养的需求。

同时《通知》要求,各地各校要坚持正确育人导向,要坚持正确的教育政绩观,进一步规范高考成绩发布和新高考改革政策宣传工作,转变简单以高考成绩评价学生、以录取分数线评价高校的做法。高考结束后,不公布高考试题和答案。严禁宣传炒作“高考状元”“高考升学率”“高分考生”等,严禁出现类似“高考喜报”“一本上线率”等信息;严禁各地政府、学校、培训机构以高考成绩为标准奖励教师和学生。要加强对高三年级班主任和任课教师的政策解读、系统培训,增强志愿填报指导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引导考生合理填报志愿。

另外,《细则》指出,考生须于6月3日-6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若有效《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持由当地派出所出具的身份证明)到当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地点,签领本人《准考证》(须加盖县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公章),并提交《2021年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须考生本人签名)《考生须知》(须考生本人及家长签名)和《福建省教育考试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接受“八闽健康码”核验。6月6日前,考点合理安排考生错峰、有序熟悉考场,接受考风考纪和诚信考试教育以及疫情个人防护知识培训,并参加外语听力试听。全国统考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于6月7日至9日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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