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6/03 < 上一版 下一版 > 返回首页
第05版:警方

华丰中心小学:

常抓安全教育 践行文明交通

华安县华丰中心小学为有效提升学生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巩固文明校园创建和平安校园建设成果,积极在校内学生中开展争当“文明交通之星”活动,每学期定期举行两次“认星”活动,以班级为单位,每次参与人数为班级人数的25%,激励学生踊跃参与,争当“文明交通之星”,并从中经过层层筛选,选出一批比较优秀学生,对其“授星”。

以“文明交通之星”架起桥梁

认证“文明交通之星”的同学必须佩戴“星章”,时刻提醒自己并接受监督。“文明交通之星”必须遵守《校园“文明交通之星”安全守则》及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做文明交通的践行者和传播者,主动提醒家长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积极劝阻其他人的交通违法行为。上下学父母接送时,要提醒其乘坐摩托车时戴好安全头盔;如果碰到身边的同学在公路上追逐打闹,耐心劝导其遵守交通法规,做到安全文明出行。

警钟长鸣 教育常抓

由于华丰中心小学周边道路车流量较大,学生上下学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鉴于此,学校时时刻刻敲响安全警钟,坚持不懈地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让学生养成良好的交通安全习惯。通过学校的安全教育基地,开展交通安全教育课,带领学生实地学习并认识各种交通标志。生活中养成良好的交通安全习惯很重要,上下学骑车都要戴好安全头盔,以身作则,提高自身安全意识;在人行道上自觉靠右行走,过马路走斑马线,不翻越护栏,不乱闯红灯,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更不在马路上玩耍嬉戏。

警校联动为生命护航

华丰中心小学与漳州高速交警大队进行警校联动,邀请漳州高速交警大队华丰中队韩警官到校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以“一盔一带,安全出行”为主题(左下图),对全校师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活动中,韩警官结合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未戴安全头盔发生的典型交通事故案例等,向广大学生强调戴安全头盔的重要性,叮嘱学生提醒家长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一定要戴安全头盔;要时刻紧绷交通安全弦,自觉抵制交通违法行为,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华丰中心小学开展“文明交通之星”活动,极富针对性和实效性,不仅使其成为学校德育工作的支点和杠杆,也在活动过程中切实提高全校师生交通安全意识和应对突发交通事件自救互救的能力,为创建“平安校园”提供强有力的安全保障。

⊙邹思洁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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