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林炎君)6月7日,高三学生小光(化名)走进龙岩市长汀县考场,参加应届高考。高考前,小光因一起转卖个人银行卡案,被羁押在看守所,以为今年参加高考彻底没戏。让他没想到的是,漳州的检察官在龙岩和漳州两地的四百公里来回奔波办案,只为了让他按时参加高考。
6月1日,鉴于小光犯罪时是未成年人,自愿认罪认罚,且属初犯,犯罪情节轻微,具有悔罪表现,诏安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龙岩市长汀县的高三学生小光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同时对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时间回到2020年8月。小光从其所在学校的生活教官钟某处得知,将个人的银行卡“四件套”(个人身份信息、手机卡、银行卡、U盾)卖给电信网络诈骗分子使用,一套可以赚1000元。小光为了赚钱,便将自己的银行卡“四件套”卖给了钟某。
几天后,钟某找到小光,让他向其他同学收购,每套还是给他的同学1000元,同时每套另给小光200元作为报酬。为了多赚钱,小光找到他的同学小梁等人,并带着他们去办卡。
没过多久,诏安男子许某被网络诈骗向当地公安局报案。经查,许某的被骗款项转入小梁的银行卡。
2020年9月,诏安公安民警到龙岩长汀抓获小梁、小光等人,并提请诏安县人民检察院逮捕。办案检察官在漳州看守所提审时,小光流下了悔恨的泪水。检察官了解到,小光是高三学生。经审查,小光无逮捕必要性,诏安县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小光得以回到学校继续读书。
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为了查明小光的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监护教育等情况,办案检察官跨越四百公里,从漳州诏安专程到龙岩长汀对小光进行社会调查。
经调查,小光家里还有一个弟弟,父亲当滴滴司机,经常凌晨才拖着疲惫的身体回家,小光去上学的时候父亲还在休息,母亲在服装厂打工,也是早出晚归。小光和父母很少有时间交流,但是他从小懂事,会帮忙干家务,此次犯罪也主要是为了赚钱替父母分担经济压力。小光法治观念淡薄、家长疏于监管,这是诱发其犯罪的主要原因。小光事后已认识到自身错误,具有悔罪表现,父母也表示今后会加强监管。
“小光,你马上就要高考了,希望你不要有心理负担,好好复习,争取考上心仪的大学。”办案检察官在不起诉宣告仪式上语重心长地对小光说。
“我一定珍惜这次学习机会。以后我会多学习法律知识,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不辜负大家的期望。” “谢谢检察官给小光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我以后一定好好管教小光,不再让他做违法犯罪的事情。” 小光和父亲分别这样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