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7/22 < 上一版 下一版 > 返回首页
第05版:警方

弃养儿童落户难 民警帮助解民忧

本报讯(陈聪妹 吴清华)7月14日下午,东山县前楼镇孙某将一面印有“情系群众,为民解忧”的锦旗送到东山县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民警手上,感谢民警帮助其解决小孩户口。

据悉,孙某2012年与女子林某非婚同居。林某于2015年在东山县医院生育一名男婴。因性格不合,两人经常吵架,2016年底林某离开,从此不再履行孩子的抚养和监护责任。后孙某到当地派出所申报小孩出生登记做亲子鉴定时才发现孩子并非自己亲生,无法随其申报落户,孩子生母又多次明确拒绝抚养,孩子申报户口事宜就此耽搁了下来。

2021年4月,孙某来到东山县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向民警求助。民警详细了解情况后,告知孙某孩子要随其申报落户还必须经法院民事调解或民事判决。在民警的帮助下,2021年6月25日,孙某最终通过法律途径取得了孩子的抚养监护权,并于7月9日顺利为孩子申报了户口。

相关链接:根据相关规定,非婚生子女申请随“父”申报,但亲子鉴定证明小孩与“父亲”不存在法医学血缘关系的,原则上应随小孩亲生母亲落户。对经法院民事调解或民事判决,由小孩抚养人继续抚养的,经县级公安机关户政部门核准后,可以按“非亲属”关系随抚养人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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