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检察院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出台《漳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为民办实事”实践活动实施方案》,认真开展“检察为民办实事”活动,做到“四个坚持”,当好“四种角色”,用心用情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扎实推进教育整顿走深走实。全市检察机关共开展为群众办实事459件,推出便民利民措施119项。
当好经济发展的“护航人”。深入开展“为企业办好事办实事”活动,设立古雷港经济开发区检察联络处,深化特约检企联络员机制,增强服务质效。漳州市石油商会向市检察院赠送锦旗,感谢检察机关依法帮助企业纾困解难。
当好保障民生的“贴心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针对窨井盖安全隐患,通过检察建议,推动专项治理,守护群众“脚底下”安全。起诉危害食药品安全犯罪12人,联合相关部门开展餐馆“清风行动”,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起诉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众型经济犯罪7人,守好群众“钱袋子”安全。
当好法治底线的“守门人”。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等专项监督,共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90件,行政机关已整改到位71件;助力打造宜居环境,深化“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以增殖放流的方式,开展海洋生态保护活动,共计放流鱼苗30万余尾。
当好治理创新的“探路人”。深化“春蕾安全员”“一长三员”“罪错未成年人‘归航计划’”等机制,帮助解决寄养儿童监护权转移和落户等问题。深化“驻+巡”社区矫正检察监督模式,加大对监外执行罪犯脱漏管情形的监督、核查、纠正,加强对特殊人群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