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8/11 < 上一版 下一版 > 返回首页
第04版:民生与法

养猪引纠纷 伤人遭起诉

本报讯(林金真)沈某华与沈某花因经济纠纷发生拉扯,致沈某花二级轻伤。近日,沈某华被诏安县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

沈某华与沈某花曾系男女朋友关系,二人合作养猪,后因资金出入存在纠纷。某日中午,沈某华与沈某花于路上相遇,二人因经济纠纷产生口角并互相拉扯。期间沈某花双手紧抓沈某华衣服,沈某华用力推击沈某花胸腹部,欲将其推开未果,后再次用力一推致沈某花跌坐在地。沈某华欲离开现场,沈某花再次抓住沈某华衣服,沈某华用手扭住沈某花双手将其再次推倒在地。事后醒悟的沈某华主动到诏安县公安局投案,并如实供述事实。经鉴定,沈某花左侧第5、6肋骨腋段骨折,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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