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芗城区厦门路199号直管公房拆迁安置于芗城区新华西商业街南17幢410室。现申请承租人更名为黄逶。相关利害人如有异议,请即日起15日内向漳州市住房保障中心提出异议主张。逾期本人将按规定申请变更该套直管公房的承租权。
声明人:黄逶
声明
原址在漳州市龙文区步文镇梧厝社房屋,现拆迁安置于龙文区建元东路3号龙文花园21幢508号。今严育朋申请上述安置房权属登记,现按漳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要求登报声明。相关利害人如有异议,请即日起壹个月内向漳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登记。逾期本人将按规定向中心申办不动产权证。
声明人:严育朋
2021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