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琳雅 通讯员 曹哲荣 吴莹)“我手机没电了,能借你手机用一下打个电话给朋友吗?”如果遇到陌生人向你借用手机打电话,你得小心鉴别了!
2020年11月至2021年8月,芗城区一年轻女子戴某在怀孕及哺乳期间,多次在市区美容美发店或美甲店,以手机没电、借手机打电话等各种借口,借走店家手机。随后,通过短信验证、扫描事先准备的付款码等方式盗刷手机内支付宝等APP内及其他网贷平台钱款。截至目前,总共涉案金额高达70多万元。近日,经芗城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戴某因犯盗窃罪被芗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
检察官提醒:目前通过手机APP支付、贷款十分便利,但同时也带来了安全隐患。广大市民要提高警惕,保护手机信息安全,尽量不要将手机借给陌生人使用,若无法避免,应保持借用者操作手机时在自己的视线范围内,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