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庄文剑 通讯员 黄一婵)近日,南靖县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批准逮捕盗取出售给他人的银行卡内钱款的吴某。
吴某在2018年卖了两套其名下的银行卡,一套农业银行卡、一套工商银行卡。2021年5月6日,吴某带酒精过敏的女朋友到诊所输液,之后因病情加重,又带其去县医院治疗,经检查需要住院。吴某没钱为女友治病,便向朋友张某和蔡某求助,蔡某帮其付了医药费。期间,张某和蔡某(均被逮捕)出了一主意,叫他“吃掉”所卖的农行卡里的5.9万元,钱取出来分一两万元给他们。眼看女朋友病情加重,又感觉欠蔡某借他钱的情,吴某便同意“吃卡”。第二天上午,蔡某开车载吴某和张某到农业银行网点办理挂失补卡取现,由吴某到柜台办理挂失,在办理过程中,吴某故意将密码多次输错,以致银行卡被冻结无法取现。蔡某和张某就带着吴某去另一个农行网点尝试,银行工作人员告知需要填写调查单据,3天后拿单据存根核实后才能解冻。5月9日,解冻时间一到,蔡某就开车载吴某和张某到农行,让张某和吴某一起到柜台办理,并叮嘱吴某少说话,吴某将存根和身份证交给柜员,按照蔡某叮嘱的话回应柜员的询问,张某还在旁边搭腔解释。最后银行工作人员帮他办理了解冻手续,吴某一伙盗取卡内的5.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