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周杨宁 通讯员 颜丽月)在某交易平台上发布二手手机出售的虚假信息,后陆续以涨价等理由在半年多的时间内诈骗被害人29万余元。10月8日,经龙海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白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十个月,并处罚金60000元。
被告人白某因囊中羞涩,就想着骗点钱来花。2020年10月间,白某通过手机在某交易平台上发布出售华为二手手机消息,被害人黄某看到后有意购买,便联系了白某并谈妥以4000元价格购买该部手机,随后黄某通过微信转账4000元给白某。此后,在2020年10月至2021年5月间,白某多次以手机涨价需要加价购买、需同时购买两部手机、手机被扣押在检查站需找人理顺等理由,先后50余次骗取黄某转账29万余元。后迟迟未拿到手机,黄某意识到被骗,于是报警,被告人白某被抓获归案。归案后,白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经查,白某无二手手机可以出售,其在交易平台上发布的虚假信息仅是为了骗取他人钱财。
检察官释法:本案中,被告人白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钱财共计人民币29万余元,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检察官提醒,网络诈骗手段层出不穷,要提高警惕,防范风险,尽可能选择到官方网站或门店购买电子产品,勿轻信网络骗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