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邵爱霖)日前,漳州市2022年度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启动,即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各基层工会开始实施申报。互助活动期限为12个月,即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缴纳互助金每人60元,其中农民工由市总工会另外补助30元。
互助活动对象为,凡漳州市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包括非在编人员)未达到退休年龄、身体健康的职工,均可依据自愿原则,由本人所在单位工会统一组织参加。
职工医疗互助活动旨在合理减轻职工医疗负担,缓解患病职工家庭的经济困难,提高职工医疗保障水平,增强抵御大病风险能力,促进漳州市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建立与完善。此外,为了减轻患大病职工的经济负担,福建省总工会、漳州市总工会分别推出职工“大病补助”制度。凡参加漳州市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的职工,且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符合“大病补助”有关规定的,可同时享受福建省总工会和漳州市总工会的“大病补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