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0/22 < 上一版 下一版 > 返回首页
第04版:社会

私自种植毒品大麻 供自吸还网上销售

两男子涉嫌贩卖毒品罪被诉

本报讯(黄喜祖 薛丽容)家住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某街道的眭某某、曹某,不仅私自种植国际上公认并国内法律明令禁止种植、吸食、销售的毒品大麻,供自己吸食,还利用网络进行销售。10月20日,贩卖毒品的眭某某、曹某因涉嫌贩卖毒品罪,被东山县人民检察院起诉至该县法院。

曾因头部受伤的眭某某听他人介绍“吸食大麻可以缓解头疼”,就向一个叫“四金”的人购买大麻吸食。之后,他为达到不花钱也可以吸食大麻的目的,在自家庭院私自种植大麻,除供自己吸食外,还伙同曹某在当地四次向他人出售大麻56克,非法获利11080元。尝到“不花钱吸食毒品,还可以赚钱”甜头的眭某某,扩大种植规模,再次与曹某合作,并通过网络学习种植技术,种植了18棵大麻,并把收成的大麻存放于两人家中。

2021年5月,眭某某、曹某通过一款聊天软件,找到一名微信名叫“广林聚叶堂”的中介,将100克大麻以15000元的价格,通过快递分别出售给福建省东山县某小区的“小李”和漳州市区的刘某,眭某某、曹某获利13568.72元。在目的地的快递公司,上述毒品被东山警方和芗城警方缉毒人员查获。2021年6月,眭某某、曹某被贵州警方当场抓获,并在其住处扣押了大麻原植物734.11克和2118.9克以及种植大麻的工具等物品。经警方鉴定,从扣押的疑似大麻原植物检出大麻酚、大麻二酚、四氢大麻酚。归案后,眭某某、曹某对自己涉嫌毒品犯罪供认不讳。

9月13日,东山县公安局将本案移送东山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该院查明,被告人眭某某、曹某以贩养吸,向多人多次贩卖毒品大麻叶3077.76克,情节严重,触犯了《刑法》,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应当以贩卖毒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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