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明确提出企业10月份预缴申报第三季度(按季预缴)或9月份(按月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可以自主选择就前三季度研发费用享受加计扣除优惠政策。为确保政策“应知尽知”,税惠“应享尽享”,漳州市长泰区税务局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深化政策宣讲辅导,组织人员上门“一对一”讲解,举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专题培训“面对面”辅导,为企业转型升级添薪续力,持续赋能企业走稳创新发展之路。
福建安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集研发、设计、生产、销售、服务为一体的新材料高新技术企业,产品远销日本、澳洲、巴西、新加坡、菲律宾等60多个国家和地区,光伏支架出口量连续六年全国第一。今年,福建安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上榜第二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名单,是名副其实的光伏界“小巨人”。
据悉,近期受铝锭等原材料价格上涨、疫情等因素影响,福建安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成本提高,资金压力较大,原本计划在上海组建的研发团队也不得不缩减规模。然而,正好赶上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出台,今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从75%提高到100%,该公司在第三季度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金额超过500万元。“有了这笔资金,研发团队的问题就能解决,人才和技术都有保障。同时,还能对项目进行提前布局。”该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 (章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