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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2版:综合新闻

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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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6日,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江莉在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作《漳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报告披露,五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理各类案件54143件,办案数量、质量、效率、效果稳步提升。

过去五年主要工作——

●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五年来共批准逮捕各类犯罪15515人,提起公诉34557人;依法履职战疫,起诉涉疫犯罪82人;南靖县检察院依法追诉某速递公司运输毒品案,入选全国检察机关典型案例。

●服务产业发展和项目建设,起诉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犯罪550人,办理涉企检察监督案件146件;开展涉民营企业刑事诉讼“挂案”专项清理。

●推进扫黑除恶斗争,专项斗争以来共起诉涉黑犯罪19案180人、涉恶犯罪132案675人,做到“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龙文区检察院办理的李舜福等人涉黑案入选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典型案例。市检察院获评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单位。

●着力融入反腐败斗争,监察体制改革前,立案查办贪污贿赂犯罪85件115人、渎职侵权犯罪30件39人;改革后,立案查办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玩忽职守等职务犯罪14人,居全省检察机关前列。

●用心呵护未成年人成长,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1013人,对依法应当从严惩戒的涉罪未成年人起诉695人,对涉嫌轻微犯罪并有悔罪表现的不诉340人。联合妇联、民政在全国率先探索“春蕾安全员”机制。联合相关部门设立校园“青春护航信箱”,从中发现线索并依法惩治性侵学生犯罪2人。组建“一长三员”队伍,织密校园法治保护网。

●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起诉扶贫领域“蝇贪”21人;用好国家司法救助制度,救助200人410多万元,防止因案致贫返贫;开展农民工讨薪专项监督,起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22人。

●守护碧海蓝天,起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罪犯1037人,办理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案件532件;东山县检察院创新建立“湾长、河长、林长、田长+检察长”的“五长”机制。

●助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创新“驻+巡”社区矫正检察监督模式,全面设立社区矫正检察官室;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社会治理薄弱环节,向相关部门提出检察建议435件,已被采纳419件。

●做优刑事检察、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做好公益诉讼检察等工作,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推进法治漳州建设。

●扎实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实行“捕诉一体”办案模式,落实入额院领导带头办案制度。

●不断优化检察机制改革,2021年刑事检察“案-件比”为1:1.14,比2019年的1:1.98下降0.84,居全省检察机关前列。

●积极创新机制培育检察品牌,推进“一院一亮点”工程,“春蕾安全员”机制被最高检察院评为十大典型案(事)例;首创“台胞检察联络员”“涉台检察联络室”机制。

●突出业务立检,36个案件被最高检察院、省检察院评为典型或优秀案例,3人入选最高检察院人才库,6人获评省级检察业务专家。南靖县检察院获评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

2022年突出“四个新作为”——

●聚焦经济社会新发展,在服务高质量发展上展现新作为

更好服务“产业发展项目建设攻坚年”活动和“七比一看”竞赛,保障企业发展,营造法治化便利化营商环境;发挥台胞台商服务中心检察官工作室作用,探索涉台企业合规机制,助力漳台融合发展。

●聚焦人民满意新要求,在推进更高水平平安漳州建设上展现新作为

依法严惩各类犯罪,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强化民生法治保障,认真办好群众身边的每一个案件;推动省内相关地市建立九龙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协作机制,守护绿水青山。

●聚焦法律监督新格局,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市上展现新作为

做优刑事检察,更好惩治犯罪、保障人权,依法查办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深化虚假诉讼、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等工作;强化追求极致理念,打造更多更优漳州检察品牌。

●聚焦队伍建设新面貌,在全面提升队伍素能上展现新作为

深化检察改革,强化业务素能培养,推行“两书”等业绩考评机制,提升履职水平;巩固拓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持续正风肃纪,打造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检察队伍。 ☉本报记者 苏奕斌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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