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1/07 < 上一版 下一版 > 返回首页
第02版:综合新闻

(上接第一版)专题调研促进革命老区苏区发展情况,督促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开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开局起步、试点示范建设情况专题调研,促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推动民生事业加快发展。连续4年监督学前教育发展情况,督促整合资源,实施幼儿园项目197个,新增公办幼儿园学位69700个。连续5年监督市区农贸市场改造建设工作,推动新建、改造农贸市场37个。连续4年监督市区老旧小区改造,推动改造老旧小区216个,惠及居民51693户。连续5年监督市区不动产权证办理历史遗留问题,19423套房产办证难问题得到解决。围绕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养老服务、食品安全和生产生活条件改善等方面,开展专项调研监督37项,听取审议专项报告34项,组织执法检查17次。

推动抗疫情保发展夺取双胜利。第一时间作出关于依法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及时向全市各级人大代表发出倡议,广大代表积极响应、捐款捐物,坚守一线、抗击疫情。听取全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情况报告,审查批准抗疫特别国债资金使用和预算调整,支持政府有力应对疫情冲击。

亮点三:突出特色开展立法

重点领域立法成效显著。城市管理立法走在前列,制定“门前三包”责任区管理若干规定、城市公共停车管理规定、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认真开展城区养犬管理、城市住宅小区管理等方面立法前期调研。生态保护立法实在管用,制定市区内河管理等5部法规,审议市土壤污染防治办法草案。历史文化保护立法取得突破,制定漳州古城保护条例、漳州水仙花保护管理办法,审议市革命遗址旧址保护办法草案,启动土楼保护管理条例立法调研。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专题刊发我市立法情况,推广我市立法工作经验。

立法体制机制不断完善。首次编制五年立法规划,增强立法前瞻性、计划性、指导性。坚持民主立法、开门立法,引导公众有序参与,广泛征求专家学者、基层单位和社会公众意见建议。开展立法后评估工作,修订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等4部地方性法规。加强备案审查工作,依法备案审查政府规范性文件141件。

法治建设有力推进。听取全市“七五”普法工作报告,作出“八五”普法决议。专题调研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工作进展情况,听取审议公安机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报告,检察机关加强侦查监督、公诉、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未成年人检察等工作报告,审判机关执行工作、行政审判、刑事审判、生态司法保护等情况报告,促进公检法依法履职、公正司法。

亮点四:强化代表履职服务

代表履职成效更加凸显。五年来,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255人次,参加立法调研、执法检查、专题询问、满意度测评等活动750人次,参与常委会工作的深度和广度持续扩大。2017年以来,省对市绩效考评的人大代表评议项目得分,我市均位居全省第一。

代表建议办理更加规范。市十六届人大代表围绕全市大局和群众关切,提出意见建议736件。建议办理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代表面对面与承办单位沟通交流,建立承办单位答复承诺解决事项台账,组织开展建议办理调研检查、抽查督查、满意度测评,建立常委会领导领衔重点建议督办制度。五年来,代表建议办结率100%,满意和基本满意率100%,建议办理工作受到省人大肯定,全国人大办公厅《联络动态》专版介绍我市经验做法。

代表履职保障更加有力。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市人大代表工作具体措施。制定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若干意见,常委会组成人员开展联系代表活动540次,联系代表5125人次。举办代表初任培训、履职培训和专题培训11期,培训代表586人次。设立市人大代表履职服务中心,不断优化代表履职服务和监督管理。

今后五年工作建议

未来五年,是漳州加快建设现代化滨海城市的关键五年。新一届市人大常委会要全面贯彻落实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职、为民尽责,积极推动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做大做强做美中心城市、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探索漳台融合发展新路、守护漳州绿水青山、提高人民生活品质,为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加快建设现代化滨海城市、奋力谱写富美新漳州建设新篇章贡献人大智慧和力量。2022年重点做好五方面工作:

一、坚定不移把党的领导贯穿人大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始终牢记“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中央、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的部署,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不断完善议事决策等工作机制,高质量做好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

二、全力推动现代化滨海城市建设。聚焦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动员全市人民为把漳州建设成现代化滨海城市而努力奋斗。围绕全市“产业发展项目建设攻坚年”活动和“七比一看”竞赛、重点片区开发、营商环境建设、民生福祉改善等工作,组织视察调研,积极建言献策,监督工作落实。

三、持续提升立法质量和效率。制定五年立法规划,实施年度立法计划,集中立法资源,着力城市建设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领域立法。做好革命遗址旧址保护、土壤污染防治和行政服务条例等3部法规草案审议,开展海洋养殖生态保护、涉台文物古迹保护、城市养犬管理、城市住宅小区服务等领域立法工作。设立一批基层立法联系点,不断完善立法工作机制。

四、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完善代表联系群众活动室、代表履职网络平台建设。精心组织代表履职培训、视察调研等活动。围绕市委“大督查”工作,探索依托代表活动室,定期组织基层人大代表通过属地走访、听取汇报、调研座谈等形式,督查推动全市重点工作落实。加大代表建议督办力度,开展满意度测评,健全办理评价机制,持续增强办理实效。

五、不断提高人大机关建设水平。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进机关各方面建设,打造让党委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治机关、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工作机关、代表机关。继续完善机关工作制度,进一步推进人大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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