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起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是中国首部家庭教育领域的专门立法,将家庭教育由传统“家事”上升为新时代“国事”。其核心就是以法律来引导、规范家庭教育,强调父母及其他监护人在家庭教育中的法律义务,期望并要求在整个家庭教育过程中能够“依法办事”。这意味着父母和家庭在孩子教育问题上将承担更大责任,“随性带娃”将不再被允许。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明确,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树立家庭是第一个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意识,承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任何社会团体发现父母双方对监护的问题有疏于管理的情形的,可以进行家庭教育指导,并由法院开出“家庭教育令”,责令监护人进行履行监护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