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排,漳州市生态环境局将根据《漳州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开展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专项活动,受理属于生态环境部门管辖的来信来访有奖举报,时间为1个月。
活动时间:2022年3月1日—3月31日
受理举报方式:来信和来访
来信收件单位:漳州市生态环境局
来信地址:漳州市龙文区建元东路与迎湖路交叉口翰苑颐园(园顶路4-11号)
邮编:363000
相关注意事项:
举报人举报时应当明确说明举报事项为申请奖励举报,同时必须提供以下信息,才能视为有奖举报有效线索:
(一)真实有效的身份信息、联系方式;
(二)明确的举报对象和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包括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和违法情形;
(三)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主体或污染源信息;
(四)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证明材料或线索材料,包括但不仅限于行业核心秘密材料、内部文件、财务票据、隐蔽违法行为、录音、照片、录像、自动监测设施设置参数、控制软件程序编码等。
漳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