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3/01 < 上一版 下一版 > 返回首页
第07版:要闻

漳州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 专项活动公告

根据安排,漳州市生态环境局将根据《漳州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开展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专项活动,受理属于生态环境部门管辖的来信来访有奖举报,时间为1个月。

活动时间:2022年3月1日—3月31日

受理举报方式:来信和来访

来信收件单位:漳州市生态环境局

来信地址:漳州市龙文区建元东路与迎湖路交叉口翰苑颐园(园顶路4-11号)

邮编:363000

相关注意事项:

举报人举报时应当明确说明举报事项为申请奖励举报,同时必须提供以下信息,才能视为有奖举报有效线索:

(一)真实有效的身份信息、联系方式;

(二)明确的举报对象和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包括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和违法情形;

(三)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主体或污染源信息;

(四)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证明材料或线索材料,包括但不仅限于行业核心秘密材料、内部文件、财务票据、隐蔽违法行为、录音、照片、录像、自动监测设施设置参数、控制软件程序编码等。

漳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3月1日

闽南日报数字报网址:www.zzxww.com 漳州新闻网网址:www.zznews.cn

广告热线:0596—2598333 订报及投诉:0596-2594000

闽南日报社技术部制作、维护 闽ICP备05032301号-2 闽南日报社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