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魏明东 陈艺勇)3月2日,林先生再次致电南靖县人民法院土楼人民法庭法官,感谢法官耐心调解,使他和朋友和好如初。
原来,2020年初,林先生与朋友老庄口头约定,由林先生出资购买车辆,老庄负责驾驶经营车辆运载砂石出售。出于信任,同年11月,林先生通过微信转账、现金支付的方式将购车款2.4万元交付老庄。令林先生没想到的是,老庄却用自己的名义买了一辆二手农用车,且一年过去了,该车都没有经营。2022年2月初,林先生一纸诉状将老庄告上法庭,要求解除双方协议,让老庄返还出资款2.4万元。
承办法官第一时间联系林先生和老庄,并判断双方的关系应该不一般。调解过程中,法官了解到,二人是邻村好朋友,合作购车后,老庄在一次意外中摔伤脚,才导致一年多时间未驾驶车辆经营。法官对该案有针对性地进行调解,一边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体谅对方的难处,阐明朋友之间的情谊远比金钱重要;一边告知老庄一时的经济困难总会过去,诚信的道德品质不能丢弃。最终,在法官的耐心引导、劝解下,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解除双方合伙关系,老庄以分期付款方式将购车款返还林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