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立平)3月13日,云霄县的黎女士遭遇“公检法”诈骗,幸好漳州市反诈骗中心的民警及时劝阻,帮其止损部分被骗资金。
当日,黎女士接到自称是湖南警方的电话。对方报出黎女士的身份信息,称她网上申办的一张流量卡涉嫌诈骗罪。黎女士慌了神,没有怀疑对方的身份。对方要求黎女士按要求操作,才能洗脱嫌疑。黎女士添加对方的QQ号,并按照对方要求在手机上安装软件开启手机屏幕共享。对方通过QQ语音通话一步步教黎女士操作,并让她通过手机银行向对方账号转入两笔钱。
正当骗子还想继续向黎女士行骗时,漳州市反诈骗中心接到预警信息。民警第一时间联系黎女士,但对方电话一直无人接听。民警赶紧与电信运营商取得联系,掐断黎女士与骗子的通话。与此同时,民警联系上了黎女士的家属,让其联系黎女士。经过多方努力,民警联系到黎女士,及时劝阻,避免她进一步受骗。民警得知黎女士已经向骗子银行卡进行转账,第一时间启动反电诈止付程序,对嫌疑账户进行跟踪。最终,民警帮黎女士止付部分资金,下一步将通过返赃程序返还给黎女士,其余资金尚在追查中。
民警提醒:1.公检法机关不会通过电话、QQ和微信等社交工具办案。2.公检法机关不会在电话里要求受害者提供银行卡或者支付宝等信息,更不会让公民提现、转账、汇款。3.公检法机关在抓捕犯罪嫌疑人时不会提前通知。4.接到此类电话一定要及时挂断,不轻信,不转账,不汇款,如有疑问随时拨打110报警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