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琳雅 通讯员郑晓静 曾武庆)3月14日,经龙海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肖某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一个月十五日,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
1月17日,提供包车客运服务的肖某心存侥幸,驾驶核载人数7人的非营运小型普通客车,载了14名乘客从福州连江县下宫镇出发,往漳州东山方向行驶。不料在沈海高速公路,客车突然熄火抛锚。肖某赶忙将车停到应急车道,并拨打110和12122求救。为避免超载情况被发现,他声称自己只载了7名乘客,并让其他7名乘客到高速护栏外排水沟里暂时躲藏,但超载的情况仍被到场民警发现并查获。归案后,肖某如实供述自己的违法行为并自愿认罪认罚。
点评:客车超载很危险,害人又害己,切莫心存侥幸。为了自身和他人安全,广大司机和乘客要自觉抵制超载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