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魏明东 沈湫伟)一位是越南国籍,一位是南靖本地人,两人经人介绍结婚,之后因感情不和长期分居,现欲打离婚官司,要怎么办?近日,南靖县人民法院龙山人民法庭借助微信,在线调解了这么一起涉外离婚纠纷案。
2011年5月,林先生与越南籍冯女士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女。由于双方婚前了解较少,文化差异较大,常因生活琐事发生争吵。2013年初,冯女士带着女儿回越南,两人分居至今,婚姻关系已名存实亡。2022年初,林先生以夫妻感情破裂,无和好可能,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因此案系涉外案件,送达时间较长,办案程序较为复杂,且受疫情影响,冯女士无法回来参与诉讼。随后,该案承办法官通过林先生提供的微信联系方式联系上冯女士,并在沟通过程中得知,其已经离开越南,前往台湾工作,能够看懂中文,会使用中文进行熟练交流。
冯女士系越南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应当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的语言、文字,但考虑到冯女士的特殊情况,经过征询双方意见,双方均愿意就本案直接采用微信进行调解。
最终,在承办法官耐心引导、劝解下,针对子女抚养权归属、抚养费承担、共同财产分割等问题,双方达成一致意见。随着冯女士将拍有其在调解协议书上签字过程的视频发回承办法官,全部诉讼行为即告完成,两人的跨国离婚纠纷案顺利落下帷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