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3/27 < 上一版 下一版 > 返回首页
第02版:综合

市医保局聚焦疫情防控调整相关医保政策措施,方便慢性病患者

可一次开具12周以内相关药品

本报讯(记者 许意斌 见习记者 杨婉真 通讯员 胡志军)连日来,漳州市医疗保障局聚焦疫情防控,特事特办调整相关医保政策措施,全力“保救治、助防疫、抓医保、促服务”,用心构筑疫情防控“医保网”。

市医保局支持医疗机构根据患者实际情况,实施并细化疫情期间“长处方”报销政策,对评估后符合要求的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一次可开具12周以内相关药品,切实保障慢特病参保人群疫情期间用药治疗需求。目前,全市1794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已开通凭“医保电子凭证”全流程扫码就医,1068家定点零售药店免接触扫码购药。全市医保“不见面”服务可办理医保公共业务22项,占总数85%。

据了解,市医保局落实医疗保障“两个确保”政策,预拨付定点救治医院医保周转金3230万元,确保新冠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不因费用影响就医,收治医院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同时,将视疫情防控需要,进一步加大医保专项预付支持力度,为疫情防控提供有效资金保障。

值得一提的是,市医保局要求各县(区)医保部门落实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监管,强化现场检查和日常巡查,从严规范落实定点药店“两抗一退一止”药品购买登记报告制度,并加强与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协调联动,及时汇总报告登记信息,切实发挥定点零售药店“前哨”预警作用,及时“吹哨”。全市各级医保部门共现场检查定点零售药店532家次,线上视频监控巡查实现定点零售药店1068家全覆盖;现场整改65家、解除医保服务协议1家。

闽南日报数字报网址:www.zzxww.com 漳州新闻网网址:www.zznews.cn

广告热线:0596—2598333 订报及投诉:0596-2594000

闽南日报社技术部制作、维护 闽ICP备05032301号-2 闽南日报社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