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润 通讯员 刘雪洁)5月2日下午5时10分,漳州高速交警四大队民警接到吴先生报警称,在厦蓉高速B道漳州往厦门方向26公里处,一名男子驾车加塞过程中剐蹭了吴先生的车,甚至还做出挑衅动作,后驶离现场,车辆行车记录仪清楚记下这一幕。
高速交警通过行车记录仪视频发现,在途经该路段时,因前方隧道内有车辆故障导致路面车流缓行,一名驾驶厦门牌号小车驾驶人心生急躁,突然往左侧车道变道,导致左车道一部轿车右前轮被剐蹭。变道驾驶人发现距离不够变道后,又重新驶回原车道,但此时其竟然摇下车窗伸手做出竖中指这样挑衅的举动。
随后,高速交警联系到该名驾驶人段先生,展示了行车记录仪等证据材料,并告知其加塞剐蹭他人车辆还做出挑衅行为的违法性、危险性。在各项证据面前,段先生承认了违法行为。通过民警的批评教育,段先生认识到错误,向当事人吴先生当面赔礼道歉。最后,民警依法开具了段先生负事故全责的认定书,并对其实施的变更车道时影响正常行驶的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进行罚款100元的处罚。
高速交警提示:假期高速公路车流激增,容易引发交通事故。请广大驾驶人注意,尽量减少变道。正确变道应做到:1、先观察,确保有足够的安全距离;2、打转向灯,提醒周围车辆;3、缓打方向迅速变道;4、单次变更一条车道,一次性变更两条以上车道易出现视觉盲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