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7/05 < 上一版 下一版 > 返回首页
第04版:社会

遗失声明

▲芗城区郑丽芳不慎遗失新华东商贸广场14幢A8店面租金的福建增值税普通发票壹张,发票号码:23082448,金额共计:28800元,声明作废。

▲平和县赖建福不慎遗失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正、副本),证号:350628002277,声明作废。

▲芗城区柯秋慧不慎遗失第二孩儿(柯佳烨)出生医学证明,证号:L350449484,声明作废。

▲父亲胡慧强、母亲沈超仪不慎遗失第一孩儿吴逸晨的出生医学证明,出生证编号:T350564555,现声明作废。

▲父亲庄苍松、母亲朱良英不慎遗失第一孩子庄子玥的出生医学证明,出生证编号:W350029055,现声明作废。

▲父亲陈大龙、母亲林秀艳不慎遗失孩儿陈峻熙出生医学证明,出生证编号:Q350070312,现声明作废。

▲漳州市芗城区国药大药房有限公司不慎遗失漳州市芗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3月22日核发的电子营业执照,电子营业执照序列号:20416110034863,现声明该电子营业执照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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