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吴鹏宇)芗城区四名年轻人为寻求刺激,在公路上高速驾驶摩托车,追逐竞驶,严重破坏道路交通环境。经芗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芗城区法院近日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杨某某等四人拘役一个半月至二个月不等,并处罚金。
2021年4月一天晚上,杨某某等四人相约在漳州市艺术馆相聚聊天。之后四人分别驾驶二轮摩托车从漳州市艺术馆附近出发,途经南江滨路、战备大桥、新华南路等路段。四人为寻求刺激,沿途追逐竞驶,互相追赶超车,大幅度超速行驶。其中在漳州市战备大桥路段(限速50公里/小时)四人驾驶摩托车速度达到90公里/小时至112公里/小时,严重超过该路段规定最高限速。
检察官温馨提醒:公共道路不是专业赛道,在公共道路上飙车竞速不仅影响城市文明形象,更是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置之度外,极易导致重大交通事故发生。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文明有序的交通环境,需要每个公民的维护和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