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银行信用卡业务快速发展,在便利群众支付和日常消费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近一时期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信用卡业务经营理念粗放,服务意识不强,风险管控不到位,存在损害客户利益等行为。为此,7月2日,中国银保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信用卡业务规范健康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通知》将对广大信用卡持卡人产生什么影响呢?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告别粗放发展
办卡门槛高了
市民林女士说:“过去银行为了吸引客户办信用卡,会送出很多礼品。为了获得银行送出的行李箱、养生壶等礼品,我先后办了好几张信用卡,但有不少卡是没有刷过的,甚至没有启用。”
根据央行发布的《2021年支付体系运行总体情况》,截至2021年末,全国共开立银行卡92.47亿张,同比增长3.26%。其中,借记卡84.47亿张,同比增长3.3%;信用卡和借贷合一卡8亿张,同比增长2.85%。信用卡发卡量持续增长,但却有大量信用卡处于“睡眠”状态。
针对这一问题,《通知》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强化睡眠信用卡动态监测管理,连续18个月以上无客户主动交易且当前透支余额、溢缴款为零的长期睡眠信用卡数量占本机构总发卡量的比例在任何时点均不得超过20%,附加政策功能的信用卡除外。超过该比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新增发卡。未来银保监会还将动态调降长期睡眠信用卡比例限制标准,不断督促行业将该比例降至更低水平。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此项规定将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转变信用卡粗放发展模式,同时对持卡人来说,信用卡业务的办理门槛或将有所提高。
“现在办卡严了,前期申请卡片的时候就填了一堆信息,终于拿到卡片了,还要在手机银行上启用,以为这样就完事儿了,没想到还不能使用。”上周刚办理了工行信用卡的严女士说道,“我的手机号挂在我爸名下,出现了我的信用卡持卡人和手机号户主名字不一致的情况,因此信用卡被锁定启用不了,我携带户口本等材料前往银行网点进行证明,才把这张信用卡‘解’开,来来回回跑了有三四趟。”
银行工作人员解释道,如今信用卡办理审核严格了。当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高发,银行卡被诈骗分子利用的后果不堪设想,因此为保护公众财产不受侵害,银行不得不加强审核,望公众谅解。
打破惯例
总授信额度将设上限
在授信方面,《通知》要求银行应当合理设置单一客户的信用卡总授信额度上限,并纳入该客户在本机构的所有授信额度内实施统一管理。在授信审批和调整授信额度时,应当扣减客户累计已获其他机构信用卡授信额度。
一般来说,银行主要是根据申请人的财产、学历、工作收入、征信等情况来判定可授信的额度。除此之外,如果申请人手上有其他银行的高额度卡片,也会更容易申请到高额度。而此次的新规将打破这一惯例,未来群众或将有总授信额度上限,在向银行申请信用卡时,其手头上的所有信用卡额度的总和,将影响当下银行对其发放的授信额度,可能出现“这张卡多那张卡就少”的情况,因此建议群众理性办卡、合理分配额度。
分期应独立申请审批
息费以明显方式展示
由于部分银行存在息费水平披露不清晰,片面宣传低利率、低费率,模糊实际使用成本,不合理设置过低的账单分期点或不设起点,未经客户自主确认即实施自动分期等问题,因此信用卡业务投诉一直是银行业务投诉的重灾区。
针对上述问题,《通知》要求分期业务应当设置事前独立申请、审批等环节,不得与其他信用卡业务合同(协议)混同或捆绑签订。不得对已办理分期的资金余额再次办理分期,监管规定的个性化分期还款协议除外。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明确分期业务最低起始金额和最高金额上限。分期业务期限不得超过5年。客户确需对预借现金业务申请分期还款的,额度不得超过人民币5万元或等值可自由兑换货币,期限不得超过2年。
在息费收取方面,《通知》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与客户订立信用卡合同时,对收取利息、复利、费用、违约金等条款、风险揭示内容应当严格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并以明显的方式向客户展示最高年化利率水平。针对分期业务息费,《通知》专门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必须在分期业务合同(协议)首页以明显方式展示分期业务可能产生的所有息费项目、年化利率水平和息费计算方式。向客户展示分期业务收取的资金使用成本时,应当统一采用利息形式,不得采用手续费等形式,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客户提前结清信用卡分期业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按照实际占用资金金额及期限计收利息。
■本报记者 闫 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