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8/17 < 上一版 下一版 > 返回首页
第10版:检方

非法买卖爆炸物伤人 检察建议促移风易俗

本报讯(吴小燕)近日,诏安县检察院在办理一起非法买卖爆炸物案件中发现,犯罪嫌疑人邱某某为了点“天灯”,托人购买火药,后在自制火炮过程中因操作不慎突发爆炸,手指被炸伤。经调查,点“天灯”就是使用火药自制火炮后引燃爆炸,是当地村民生育男孩当年为子孙祈福的一种风俗。该风俗在山区多个村庄盛行。

村民私自保存火药、使用火药自制火炮后引燃爆炸进行点“天灯”等行为,均存在重大的人身、财产安全隐患,非法购买火药更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为杜绝非法买卖、使用、保存火药,确保群众人身、财产安全,诏安县检察院向当地镇政府发出检察建议,促成镇政府开展专项整治工作。镇政府联合派出所、村干部在全镇范围内深入排查,依法处理村民非法买卖、存放、使用火药等违法犯罪行为,彻底排除安全隐患。加强教育引导工作,以邱某某等人非法买卖爆炸物一案为典型案例,举一反三,在全镇范围内深入开展专项法律宣传活动,教育引导广大村民依法正确传承传统习俗,摒弃陋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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