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邹挺毅 通讯员 郑乐和 马辰)不满工作被辞,离职员工索性入店行窃。8月21日,林某容(男,31岁,龙文区人)因涉嫌盗窃罪被芗城公安分局南坑派出所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林某容本是芗城区某料理店的员工,后因经常请假被店长辞退。林某容心生不满,加上熟知店内现金存放位置,便有了入店行窃的想法。8月16日晚,林某容趁人不备溜进该店厨房躲起来,在所有员工下班后,关掉店内电闸,取出放在前台抽屉的保险柜钥匙,盗走保险柜内8300元现金(柜内还有1万余元未被盗走)。次日,店长对账时发现不对,于是报警。芗城公安分局南坑派出所民警接案后,赶往现场取证,并在市局、分局合成作战中心的支持下,锁定犯罪嫌疑人身份,于8月21日中午在漳州台商区嘉和广场将犯罪嫌疑人林某容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