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9/22 < 上一版 下一版 > 返回首页
第06版:警方

“代驾司机”也酒驾?

被交警当场查获 侥幸心理要不得

本报讯(赵舒亭 郑宝羡)随着交通安全观念深入人心,广大群众已经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安全意识,从而衍生出“代驾”这一职业。代驾为需要司机的驾驶人解决了驾驶难题,在避免酒后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方面也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某代驾公司的代驾司机徐某却任性妄为,怀揣侥幸心理,饮酒后代人驾车上路,被龙文交警当场抓获。

9月12日0时53分,徐某驾驶车牌为闽E3×××8小型汽车行驶至龙文区龙祥北路与梧桥中路交叉口时,看见前方有交警在设卡查酒驾,便将车辆缓缓停靠在路边公交站台,执勤民警发现异常立即上前例行检查,徐某降下车窗,一股浓烈的酒味扑鼻而来。执勤民警立即对其进行酒精测试,经吹气测试其血液酒精含量为77.4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通过“警务通”查询得知,徐某曾于2016年因酒后驾驶被行政处罚,此次系二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决定吊销徐某驾驶证,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罚款处罚。

交警提醒:饮酒驾驶为车辆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当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等于80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请广大驾驶人切勿触碰酒驾高压线,自觉拒绝酒驾、劝阻酒驾,安全文明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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