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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3版:县区要闻

促进节约集约利用 加快处置批而未供

本报讯 近日,福建中驰生态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代表与东山县自然资源局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意味着占地面积17.81亩的东2022G12号地块的土地使用权成功挂牌出让,东山县又一块批而未供土地得到处置。据统计,截至9月20日,东山县已完成批而未供土地处置23宗、面积553.71亩,处置率为18.27%。

据了解,东山县共有批而未供土地约3036亩,涉及58个批次(或项目),批而未供土地的存在,不仅影响和制约着要素保障的有效发挥,不利于土地的节约集约利用,而且造成了国有土地资源的浪费。对此,东山县高度重视批而未供土地处置,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根据省领导的批示精神和市政府专题会议精神,结合“产业发展项目建设攻坚年”活动和“七比一看”竞赛活动的开展,强化组织领导,做到主要领导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协调推进,相关部门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促进批而未供土地得到消化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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