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肖俊冰)近日,华安县人民法院执行局采取“放水养鱼”策略,顺利执结一起涉及香港同胞的买卖合同纠纷执行案件,营造“暖企护企、安商护商、诚信激励”的辖区营商环境。
被执行人吴某系香港居民,到华安投资生猪养殖,因无法归还饲料款17万余元,被债权人郑某诉至法庭,最终进入执行程序。经办法官通过网络查控与线下调查,初步掌握吴某经营现状及财产线索,了解到吴某因生意受阻,一时资金周转不开。“我这个人也很重视商誉,欠钱肯定是要还的。”吴某无奈地说,“可偏偏碰上猪瘟,这批生猪我亏了上百万元,手头的现金流全亏了!”
郑某也并非不理解吴某的难处,但现阶段郑某的生意也不好做,只能积极维权,指望能早日拿回货款。
“竭泽而渔”不如“放水养鱼”,直接对猪舍、林地等财产采取强制处置措施,非但难以短期变现,还会将被执行人推入绝境。法官从“和气生财”的角度出发,为双方当事人释法析理,竭力促成双方达成执行和解。你来我往的博弈中,吴某首先拿出诚意:“我手头上虽然已没有资金,但我仍有闲置猪舍、先期投资的桉树,我打算利用闲置猪舍与他人合作木耳种植,还有那些桉树,采伐了以后,一挣着钱,我第一时间还款。”郑某也随即表态:“只要吴某愿意还钱,其他都好说。”
双方继而进入和解协议的磋商,一点点敲定还款方案、违约责任、协议效力等诸多细节,最终找到了双方利益的平衡点——郑某可分期收到吴某的还款,也给吴某的生产经营留下了周转的空间。至此,这起买卖合同纠纷得以圆满化解,吴某对法院工作人员的调解很感激,一再表示待其盈利后一定积极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