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陈慧慧)日前,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开展福建省第八批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教育系统创新人才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即日起至12月30日,符合条件的对象可提交相关材料进行申报。
教育系统创新人才项目本批遴选25名以内;申报人为福建地域内各高等学校(含部属高校)从海外、省外引进的高层次人才。
申报人一般应当取得博士以上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55岁(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并在海外、省外著名高校、科研机构任职,具有较高科研水平和较强科研创新能力,或者在国际、国内知名企业、金融机构担任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拥有能够促进我省科技进步、产业升级、文化繁荣、社会进步的高水平科研成果,或熟悉相关领域和国际规则、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申报人尚未全职来闽工作,或者2021年1月1日后来闽工作、已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工作)合同。属于海外引进的,引进后须辞去海外工作或在海外无工作。来闽后须全职在闽工作(每年时间不少于9个月),在闽最低服务时间3年。省外著名高校应届毕业生、博士后申报时不受工作时间、任职经历和职务限制。对业绩特别突出或急需紧缺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学历、职务、来闽时间等要求。
申报分为团队申报、海外与国内人才申报、待引进人才申报。给予团队300万元、海外引进个人200万元、国内引进个人100万元补助。补助资金50%用于科技创新、创业启动、购买科研设备等,50%用于改善个人或团队生活条件;分两次拨付,入选后拨付一半补助资金,中期评估通过后拨付另一半补助资金,按照“就高从优不重复”原则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