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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5版:社会

声明

原址在芗城区青年路155号房屋,现拆迁安置于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博爱西道77号鑫荣花苑A幢305室。今吴震南申请上述安置房权属登记,现按漳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要求登报声明。相关利害人如有异议,请即日起壹个月内向漳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登记。逾期本人将按规定向中心申办不动产权证。

声明人:吴震南

2022年12月15日

遗失声明

▲南靖县吴思佳不慎遗失第一孩儿(杨吴凡)出生医学证明,证号:Q350372112,声明作废。

▲龙海区郑华不慎于2022年10月22日遗失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证号:350681200110104722号(有效期限:2022年7月12日至2032年7月12日),声明作废。

▲父亲何梅勇、母亲何钦妹不慎遗失第三孩儿何欣泽的出生医学证明,出生证编号:T350565740,现声明作废。

▲陈定安(身份证号码:350626196411100035)不慎遗失在漳州市东山县福勇渔业制品有限公司工作期间的《福建省失业保险个人缴费凭证》壹本,现声明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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