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址在芗城区振成巷2号房屋,现拆迁安置于漳州市芗城区人民市场外围10号鑫荣花苑C1幢2305室。今陈达丰申请上述安置房权属登记,现按漳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要求登报声明。相关利害人如有异议,请即日起壹个月内向漳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登记。逾期本人将按规定向中心申办不动产权证。
声明人:陈达丰
2022年12月16日
遗失声明
▲福建厝边小食村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不慎遗失漳州市芗城区工商行政管理局2018年4月19日核发的电子营业执照IC卡,卡号:20416110123381,现声明作废。
▲父亲张明旭、母亲方晓茹不慎遗失第二孩儿张沐萱的出生医学证明,出生证编号: V350275926,现声明作废。
▲父亲李荣长、母亲李妙丽不慎遗失第一孩儿李志鑫的出生医学证明,出生证编号:C350110184,现声明作废。
▲黄炎山不慎遗失中国人民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第九O九医院开具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医疗住院收费票据(住院号:671147,金额:19196.02元),票据号码:211002807689,现声明作废。
▲漳州市实验幼儿园不慎遗失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有效期至2023年01月08日),许可证编号:JY33506020051477,声明作废。
▲漳州商海物流有限公司不慎遗失车号:闽E79587重型仓栅式货车的道路运输证(正、副)本,证号:闽交运管漳字350603203789号,声明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