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何汉荣 林红平 李捷)12月23日下午,驾驶员唐某就日前发生的涉嫌车辆装载物飘散一案到漳州高速公路行政执法支队二大队三中队接受调查,当事人对其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当场缴纳路产赔偿费并接受行政处罚。
12月14日上午,执法员例行日常巡查发现,沈海高速诏安段(广东往漳州方向)溪南服务区附近路面有大面积飘散物(废布条)掉落,影响行车安全。执法员下车拍照取证并通知养护部门尽快清理路面飘散物。
随后,执法员驱车沿路查看,根据散落物痕迹判断该车曾驶入溪南服务区重整货物,而后继续上路行驶。执法员到邻近所站调阅该时间段通行车辆的公共视频,通过排查最终锁定一辆浙C×××半挂牵引车。后经电话核实,该货车是从广州运载废布条准备前往浙江温州,途经此路段时,由于装载的袋子未绑牢固导致废布条飘散出来。经执法人员的批评教育,驾驶员承认了肇事事实并答应前来队部接受处罚,表示以后会提高安全意识,做好货物捆绑固定,规范装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