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3/15 < 上一版 下一版 > 返回首页
第09版:专题

金融赋能 让消费更有信心

保护消费者权益就是护航经济社会发展。置身金融发展的新时代,各类金融产品和服务百花齐放,消费者与金融机构的联系日趋紧密,金融消费者的权益保护问题也备受关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不仅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而且对改进金融机构服务质量、维护地区金融稳定、提振金融消费信心有着重要意义。

今年银行业保险业“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周活动以“共筑诚信消费环境 提振金融消费信心”为主题,紧扣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提振发展信心入手”,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去年以来,我市金融机构认真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聚焦强化消费对内需扩大的基础作用,积极发挥自身优势,实施优惠利率、消费补贴、二手房“带押过户”等一揽子金融支持措施,以让利惠民的实际行动,促进市场加快复苏、消费潜力充分释放,不断增强消费者满意度,积极构建和谐健康的金融消费环境,着力提振金融消费信心。

在促进共同富裕的目标下,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承担更多使命,也面临更大挑战。随着金融科技蓬勃发展,金融业务形态不断变化,金融风险隐蔽性、复杂性更强,金融消费者的弱势地位使其权益受侵害问题日益突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是一项系统性工程,还需要社会各界共同努力,不断提升国民金融素养,切实提升金融消费权益保护水平。

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任重而道远。金融监管部门始终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把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立法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相关法律体系逐步健全完善。目前,我国已相继出台《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银行保险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办法》等金融消费者权益相关的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未来,我市各金融机构将继续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不断完善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治理体系,健全内控制度,着力构建更加优质的金融服务体系,动员各方力量,推进消费维权社会共治,共筑诚信金融环境,为漳州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大动力。

今天是一年一度的“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本报以此特刊,展示一年来我市部分金融机构在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积极作为,引导更多金融消费者关注自身合法权益保护。

◎本报记者 闫 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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