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7/14 < 上一版 下一版 > 返回首页
第06版:社会

声明

遗失声明

原址在芗城新桥下沙路109号房屋,地号东南192号,拆迁面积超出原产权证面积,现拆迁安置于芗城区下沙路26号下沙温泉广场7幢405室。今王木基申请上述安置房权属登记,现按漳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要求登报声明。相关利害人如有异议,请即日起壹个月内向漳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登记。逾期本人将按规定向中心申办不动产权证。

声明人:王木基

2023年7月13日

坐落于东裕花园4幢1406室、5幢405室,业主陈炳城遗失(权属材料)北环城步文段项目(步文坂上村田墘社)项目安置协议书原件壹份,现声明作废。

声明人:陈炳城

2023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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