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许文彬 通讯员 何汉荣 沈程煌)“这么快就处理好了,谢谢你们!”7月24日,漳州高速公路行政执法支队二大队诏安东中队在接到驾驶员求助电话后,主动上门服务,成功处理了一起损坏高速公路路产未报告案件。
7月13日上午,诏安东中队执法人员接到辖区东山北收费站工作人员报警称,收费票亭防撞方管栏杆被撞坏,肇事车辆已经驶离现场。随后执法人员通过现场取证、公共视频和出入口车辆照片对比,锁定了一部车牌为闽E×××××嫌疑车辆。执法人员通过执法系统,联系到了该车驾驶员陈某,在证据面前,当事人陈某很快就承认了自己损坏高速公路路产的事实,主动提供相关材料信息,并表示近期将前来处理。
7月24日,当事人陈某向执法人员打来求助电话称,自己所运输的货物为重点项目设备,为不耽误工期需立即赶往外地,又担心耽误处理案件的时间,因此向执法员求助。接到电话后,执法人员立即驱车前往陈某车辆所在的东山北收费站外广场,给当事人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帮助他使用二维码完成路产赔偿和罚款缴费,在半小时内完成案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