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8/16 < 上一版 下一版 > 返回首页
第09版:社会

提供对公账户“走账” 私企老板身陷囹圄

本报讯(记者 李立平 通讯员 黄一婵)因公司经营困难,私企老板通过“网络中介”申请办理贷款并提供了2个公司账户,不料对公账户却成了洗钱工具。近日,经福建省南靖县检察院提起公诉,南靖县法院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杨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二千元。

杨某是一家企业的法定代表人。2022年12月,杨某向银行贷款后又急需用钱,想通过网上办理贷款,正好在网络上认识了一个自称是投资公司业务员的女子“谭美婷”。“谭美婷”得知杨某名下有公司,便让杨某将名下公司的对公账户提供给她走账,只要支付低额手续费,就可以贷款30万元。杨某虽有所怀疑,知道对方拿其对公账户去走账肯定不是正规的,但想到可以贷款30万元,杨某还是决定冒险一试。随后,他把其公司的工商银行对公账户、支付密码、U盾,手机卡都寄给“谭美婷”。一周后,“谭美婷”又以账户单日转账额度太低需要多刷流水为由,要求杨某到当地农村商业银行再办理一个对公账户,杨某急需用钱没考虑那么多,又办理了一个公司的对公账户并寄给对方。2023年1月,杨某并未等来30万元的贷款,反而等到银行工作人员的电话,通知其对公账户资金异常被冻结,杨某心知肯定是把对公账户提供给“谭美婷”走账的事情出问题。经查,杨某提供的2个对公账户涉案期间流入资金867万余元,其中工商银行对公账户被用于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活动,2022年12月24日当天就接收诈骗款项13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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