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魏明东 简林津)近日,南靖县法院龙山人民法庭深夜调解一起因承包鱼池引发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案。
今年3月29日,原告李某与某村民小组签订《鱼池承包协议书》,双方约定承包期限为10年。因上任承包者原因,该村民小组未依约如期将鱼池交付给李某,影响李某行使对涉案鱼池的承包权。后经多次协商未果,李某以村民小组延期交付鱼池导致错过最佳养殖季节为由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交的当年度租金及押金。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在了解事情缘由、明确双方争议焦点基础上,多次赶往该村委会、村小组走访调查,并利用晚上村民闲暇时间,组织村书记、李某、该村小组44户村民部分成员代表在村委会会议室进行调解,商讨解决方案。承办法官逐一释法说理,劝解双方各让一步。最终,经过3个多小时的调解,双方一致同意解除合同,村小组退还李某租金,李某已支付的押金用于补偿村小组损失,一桩因承包鱼池引发的纠纷案就此了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