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肖俊冰)近日,华安法院执行干警往返1000多公里,用实际行动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彰显司法在服务营商环境中的职能作用。
申请执行人漳州某实业公司与被执行人某建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件经华安法院判决,确定双方解除买卖合同,某建材公司在期限内需向漳州某实业公司交付8000多张板材,交付地点在杭州萧山区某仓库,提货方式由申请人自提。货物交付完后10日内申请人向被执行人支付5万元。
判决生效后,因某建材公司未依约履行交付义务,漳州某实业公司向法院申请执行。执行立案后,经办法官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协调交付事宜,了解矛盾焦点所在,双方针对仓库的仓储费用存在争议。经过经办法官多次的沟通协调,最后双方对于仓储费用问题达成一致并约定货物交付时间。
华安法院执行干警事先谋划,提前两日奔赴执行交付地,并与当地萧山法院执行局取得联系。两家法院也针对该案货物交付当日可能发生的突发情况做预案,并联系当地派出所介入确保货物顺利交接。货物交付前一天,华安法院执行小组前往被执行人仓库对现场货物进行清点核对。
第二天,双方当事人按照通知到达现场,被执行人某建材公司法定代表人胡某及第三人在现场情绪激动,以要求支付货物仓储费用为由,阻拦申请人提取涉案货物。经办法官耐心劝导,释法析理并强调了阻碍强制执行应负法律不利后果,最终胡某及第三人同意申请人漳州某实业公司开始提取涉案物品。装载过程中,执行干警不敢松懈,在现场监督指导货物装车。各部门联动连续奋战近7个小时后,涉案物品顺利装车完毕,申请人也马上向被执行人转账5万元,案件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