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闫锴)记者获悉,我省在此前已设立两期共200亿元中小微企业提质增产争效专项贷款的基础上,于近日再设立第三期省中小微企业提质增产争效专项资金贷款。本期贷款总规模为100亿元,将进一步缓解企业融资难题。
据悉,本期贷款支持对象应为2022年6月底前在福建省依法登记注册成立,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要求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及经认定核准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上述对象当前应是正常经营,无不良信用记录,且未享受过第七期、第八期福建省中小微企业纾困增产增效专项资金贷款和提质争效专项资金贷款。
贷款重点支持行业内正在创新转型、开拓市场、提质增效的中小微企业(不含房地产领域企业)。贷款利率不超过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65个基点,贷款合同期限不低于2年,不支持随借随还额度循环使用贷款方式。贷款额度方面,中小微企业单户申请贷款不超过1000万元,个体工商户单户申请贷款不超过300万元。
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向合作银行提交申请。合作银行包括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浦发银行、民生银行、平安银行、恒丰银行、渤海银行、广发银行、华夏银行、浙商银行等省内分支机构,以及兴业银行、厦门国际银行、海峡银行、厦门银行、泉州银行、泰宁晋农商大金湖村镇银行等省内法人银行。
此外,本期贷款还有不少配套优惠政策可享受,如省级贴息支持、融资担保支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