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1/23 < 上一版 下一版 > 返回首页
第02版:综合

(上接第一版)精心组织多种形式招商推介会,争取对接引进一批民企产业项目。对一季度民企产业项目对接“三率”综合排名居全市前三名的县(区)分别给予15万元、10万元、5万元民企产业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奖励,居开发区(投资区)前两名的分别给予15万元、10万元民企产业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奖励。

着力点2:

有效激发消费活力

积极开展促消费活动。抓住春节、元宵等节假日消费节点,依托重点商圈、城市综合体、步行街、美食街、农贸市场等消费场所,市县两级联合开展年货节、美食嘉年华、发放消费券等线上线下促消费活动。对各县(区)、开发区(投资区)一季度组织举办的各类线下促销活动,按照不高于实际发生费用的75%给予补助,单场活动最高不超过40万元。开展汽车消费补贴、展销活动,对符合条件的消费者给予购车补贴。

优化购房所在地房产查询。明确区分芗城区、龙文区为独立的首套房、改善性住房认定区域范围,优化购房所在地房产查询,芗城区和龙文区分别为购房人出具不动产查询结果,并落实相应政策。

着力点3:

积极扩大有效投资

力促项目扩投资。对2024年一季度市级以上重点项目(房地产项目除外),完成投资不低于1亿元的,按项目一季度纳入统计的实际完成投资额,给予0.2%的奖励,单个项目奖励最高不超过20万元。

鼓励市级以上重点项目不停工、早复工。对春节假期期间不停工的市级以上重点项目在岗建设省外员工,2024年2月全额发放工资的,按5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稳岗补贴。单个重点项目补贴不超过20万元。

着力点4:

支持建筑业增产增效

加快建筑业发展。开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试点工作,深化开展建筑业产值税收提升行动,推动建筑业产值平稳增长。鼓励工程项目春节期间不停工、早开工,对增产增效突出的建筑业企业予以通报表扬。

着力点5:

着力拓外贸稳外资

支持企业拓市场稳订单。对参加漳州市重点境外展会的企业,统筹省级资金给予国外展会每个展位2万元补助,港澳台展会每个展位1万元补助,企业所获补助总额不超过该企业展位费实际支出金额。此外,鼓励各县(区)、开发区(投资区)对参加漳州市重点境外展会的展品运输、统一布展、参展人员机票等其他费用给予每场补助2万元,企业所获补助总额不超过该企业上述费用实际支出金额。

鼓励外资企业加快到资。对新设(含增资)外资企业(不含房地产、金融领域)按第一季度实际到资额,分档次给予奖励。实际到资100万美元(含)至300万美元,给予10万元奖励。实际到资300万美元(含)至500万美元,给予30万元奖励。实际到资500万美元(含)至1000万美元,给予50万元奖励。实际到资1000万美元及以上,给予100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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