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3/28 < 上一版 下一版 > 返回首页
第02版:综合

典型案例

捕捉野生鸟类?当心变成“笼中鸟”

据新华社电 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天津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危害野生动植物犯罪,并于3月22日向社会公布了相关典型案例。

2023年9月,公安机关巡查发现,天津西青区一空旷区域有人架设捕鸟网并使用诱鸟器诱捕野生鸟类。经工作,公安机关将嫌疑人华某抓获,现场解救14只被困网中的候鸟。经查,华某(男,67岁)在候鸟迁徙季,以架网的方式捕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红胁绣眼鸟、红喉歌鸲(俗称红点颏)21只,其他国家“三有”保护动物29只。目前,华某已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023年12月,公安机关接群众举报,天津静海区有人使用电网猎捕野生动物。经查,嫌疑人李某(男,50岁)在明知使用电网狩猎野生动物违法的情况下,使用自制电网狩猎国家“三有”保护动物野兔9只。目前,李某已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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