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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7版:社会

人民币图样使用 你应该知道的知识

人民币图样是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货币的完整图案或局部图案。使用人民币图样是指通过各种形式在宣传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上使用放大、缩小和同样大小人民币图样的行为。

为规范人民币图样的使用行为,维护人民币信誉和流通秩序,《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以下简称《人民银行法》),明确规定“禁止在宣传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上非法使用人民币图样”;《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以下简称《人民币管理条例》),增加了“禁止制作、仿制、买卖人民币图样”的规定,对人民币图样的保护更加完善;《人民币图样使用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使用人民币图样行政许可的申请条件、审批流程等事项,中国人民银行依法对在宣传品、出版物、网络或者其他商品上使用人民币图样的行为进行监管。

★非法使用人民币图样制作商品

制作、买卖或销售非法使用人民币图样制作商品,如糯米纸“百元大钞”、钱包、巧克力等。

★非法使用人民币图样制作文具用品

制作、买卖或销售印有“中国儿童银行”等字样使用人民币图样的文具用品、教具币等。

★非法在祭祀用品上使用人民币图样

非法在祭祀用品上使用人民币图样销售印有“天地银行”等字样使用人民币图样的冥币等祭祀用品。

①申请受理机构和审批机构有哪些?

人民币图样使用实行属地管理、一事一批。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是使用人民币图样的审批机关。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是使用人民币图样申请的受理机构。中国人民银行对其分支机构的审批工作进行统一监督管理。

②申请使用人民币图样的申请人,应当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提供以下材料:

(一)《人民币图样使用申请表》。

(二)申请人身份证件、营业执照或者法人登记证书。

(三)拟使用人民币图样产品的设计稿。

(四)拟使用人民币图样产品的广告宣传文案。

(五)中国人民银行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③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图书出版、教学研究、新闻媒体、文博机构等单位出于教学、学术研究、人民币知识普及、公益宣传目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人民币印制企业出于人民币宣传目的使用中国人民银行网站人民币图样库中公布的人民币图样,可不经审批使用。

《人民币图样使用管理办法》 第九条

使用人民币图样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是单面使用;二是不损害人民币形象、不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三是不使公众误认为是人民币;四是保证人民币图样中人物头像、国徽的原有比例,不变形、失真、破坏或者被替换;五是使用人民币图样,须在图样中部明显位置标注清晰可辨的“图样”字样。“图样”字样的长度宽度分别不低于图样长度、宽度的三分之一。

《人民币图样使用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

被许可人应当按照许可批准文件核准的范围使用人民币图样,并与申请事项保持一致。被许可人应当在使用人民币图样时注明被许可人名称、许可批准文件号及产品制作单位名称。

《人民币图样使用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依法取得的人民币图样使用许可不得转让。不得涂改、倒卖、出租、出借人民币图样使用许可批准文件。

被许可人应当妥善保管图样制作模县和图样源信息,防止人民币图样被非法使用。

《人民银行法》 第四十四条

在宣传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上非法使用人民币图样的,中国人民银行应当责令改正,并销毁非法使用的人民币图样,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中国人民银行或其分支机构给予警告,并按照《人民银行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违反《人民币图样使用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五条,拒绝、阻挠、逃避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检查,或者谎报、隐匿、销毁相关证据材料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有处罚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给予处罚;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未作处罚规定的,由中国人民银行或其分支机构予以警告,并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制作、仿制、买卖人民币图样将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其他有关行政执法机关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人民银行法》 第十九条规定

禁止在宣传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上非法使用人民币图样。

●《人民币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规定

禁止制作、仿制、买卖人民币图样;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不得在宣传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上使用人民币图样。

●《人民币图样使用管理办法》 第四条规定

禁止在祭祀用品、生活用品、票券等物品上使用人民币图样。

●《人民币图样使用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规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销售非法使用人民币图样的宣传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销售经批准使用人民币图样的宣传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时,不得滥用许可进行虚假宣传和炒作。

●未经许可使用人民币图样的。

●在祭祀用品、生活用品、票券上使用人民币图样的。

●未按规定使用人民币图样的。

●未按要求将相关材料报审批机构备案的。

●未按照许可批准文件核准的范围使用人民币图样、使用人民币图样与申请事项不一致或者未在使用人民币图样时注明规定信息的。

●转让人民币图样使用许可,涂改、倒卖、出租、出借人民币图样使用许可批准文件的。

●违反《人民币图样使用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二款、第十四条规定的,由中国人民银行或其分支机构予以警告,并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使用范围:人民币图样的使用指通过各种形式在宣传品、出版物或其他商品上使用放大、缩小或同样大小的人民币图样;包括普通纪念币和贵金属纪念币在内的人民币完整图案和局部图案。

使用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其他组织及自然人以弘扬民族优秀文化和反映国内外科学文化成果、宣传爱护人民币和人民币防伪知识、展示人民币设计艺术、促进钱币文化健康发展为目的,可以申请使用人民币图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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