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方逸茹 游思然)近日,一位缴费人拿着一张特殊的单子来到东山县政务服务中心税务局窗口“交税”。经窗口人员辨认,该张单据是县自然资源局出具的《完善房地产权属业务受理审核表》,与窗口先前办理收取的土地出让合同有所不同。
为尽快帮助缴费人办理业务,窗口人员与税务局、自然资源局取得联系、讨论业务。东山县出台的《关于进一步解决全县国有建设用地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意见》指出,因各种历史原因,造成相关权利人的不动产权证无法办理的,列入历史遗留问题处理范围,在各项程序合法完备的情况下,产权人在缴纳土地出让金及税费后可向登记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
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在相关部门的配合下,东山政务服务中心税务窗口按照流程收取缴费人补缴的土地价款,之后为缴费人成功开出了中央非税收入统一票据,以便缴费人完成后续不动产权登记的申请办理。
下一步,东山县政务服务中心将进一步强化上下联动、部门协同,持续优化办事流程,促进便民服务更精准、更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