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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4版:要闻

声明

原址在漳州市龙文区步文镇后坂村后坂社房屋,现拆迁安置于漳州市龙文区碧湖路9号翰苑颐园1幢801。今许鹏程申请上述安置房权属登记,现按漳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要求登报声明。相关利害人如有异议,请即日起壹个月内向漳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登记。逾期本人将按规定向中心申办不动产权证。

声明人:许鹏程

2025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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