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4/12 < 上一版 下一版 > 返回首页
第03版:社会

擅自埋设管道 交通执法部门及时查处

本报讯(记者 王琳雅 通讯员 沈若鑫 游江涛)近日,东山县交通执法部门在日常巡查时,查处了一起未经审批在乡道边擅自埋设管道的违法行为,保障了道路交通安全。

当天,在巡查至乡道Y607线k8+800-950路段时,执法人员发现有施工队正在进行埋设管道作业,但未能出示相关施工许可。经现场调查,此次施工是为铺设天然气管道。施工人员为赶进度,在明知燃气项目涉路施工手续还在办理过程中,仍心存侥幸擅自挖掘公路,在该路段造成了长150米、宽0.6米的沟槽。

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不仅立即责令施工队停止施工,还现场开展深入的法律法规宣传,耐心讲解随意挖掘公路埋设管道给公路带来的危害及潜在安全隐患。经教育,当事人认识到错误,当即表示停止施工并进行恢复和回填。

施工人员未经审批擅自在公路用地范围内埋设管线设施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五条、《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项的相关规定,东山县交通运输局对涉案施工方依法作出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改正。

闽南日报数字报网址:www.zzxww.com 漳州新闻网网址:www.zznews.cn

广告热线:0596—2598333 订报及投诉:0596-2594000

闽南日报社技术部制作、维护 闽ICP备05032301号-2 闽南日报社 版权所有